中國文化大學生態與環境影響評估學程實施要點
99學年度第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(100.04.20) 第一條 宗旨 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及儲備「生態」與「環境影響評估」相關專業人才,提供學生於主科系外,第二專長的整合性學程學習,提升學習興趣,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。 第二條 目的 培育及儲備多方位「生態」及「環境影響評估」相關人才,並可增加學生就業機會。 第三條 學程規劃 (一)本學程之修習開放全校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申請,申請學生必須修滿四門核心課程11學分,進階課程四選二選修至少4-6學分,共15學分以上。 (二)本學程不另外加收學分費。 (三)若與主系所之必修課程相同,則最多可抵免本學程課程6學分。 (四)學生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於取得主系所組畢業資格後,由本校發給本學程修業證明書。 (五)必選修科目如附表。 第四條 申請注意事項 (一)本校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可申請修讀本學程,名額5名。 (二)檢附填妥之申請表(請至生態與環境影響評估學程辦公室網站下載)及歷年成績表正本乙份,經主系所組主任同意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(生命科學系),經審查並報教務處備查後,公布核准名單。 (三)修讀本學程之學生若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,需填寫「終止修習生態與環境影響評估學程申請書」,經主系所組主任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辦理,中止其修習資格。 (四)若有疑問請洽生命科學系,分機:26205。 第五條 其他相關規定 (一)生態與環境影響評估學程委員會得篩選列入本學程之課程。 (二)本學程各課程均有人數限制,請儘早選課。 (三)修畢主系所組應修科目及學分數成績合格,符合主系所組畢業資格但尚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申請放棄修習本學程,經核可後,方可畢業。 (四)已修畢本系組應修科目學分,而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以二學年為限。但主系組已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者,則不得再申請。研究所學生修習本學程者,其修業年限規定,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。 (五)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 第六條 本要點經本學程委員會、本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,提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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