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文化大學生態與環境影響評估學程實施要點

 

99學年度第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(100.04.20)

第一條 宗旨

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及儲備「生態」與「環境影響評估」相關專業人才,提供學生於主科系外,第二專長的整合性學程學習,提升學習興趣,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。

第二條 目的

培育及儲備多方位「生態」及「環境影響評估」相關人才,並可增加學生就業機會。

第三條 學程規劃

本學程之修習開放全校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申請,申請學生必須修滿四門核心課程11學分,進階課程四選二選修至少4-6學分,共15學分以上。

(二)本學程不另外加收學分費。

(三)若與主系所之必修課程相同,則最多可抵免本學程課程6學分。

(四)學生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於取得主系所組畢業資格後,由本校發給本學程修業證明書。

(五)必選修科目如附表。

第四條 申請注意事項

(一)本校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可申請修讀本學程,名額5名。

(二)檢附填妥之申請表(請至生態與環境影響評估學程辦公室網站下載)及歷年成績表正本乙份,經主系所組主任同意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(生命科學系),經審查並報教務處備查後,公布核准名單。

(三)修讀本學程之學生若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,需填寫「終止修習生態環境影響評估學程申請書」,經主系所組主任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辦理,中止其修習資格。

(四)若有疑問請洽生命科學,分機:26205

第五條 其他相關規定

(一)生態與環境影響評估學程委員會得篩選列入本學程之課程。

(二)本學程各課程均有人數限制,請儘早選課。

(三)修畢主系所組應修科目及學分數成績合格,符合主系所組畢業資格但尚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申請放棄修習本學程,經核可後,方可畢業。

(四)已修畢本系組應修科目學分,而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以二學年為限。但主系組已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者,則不得再申請。研究所學生修習本學程者,其修業年限規定,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。

(五)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
第六條 本要點經本學程委員會、本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,提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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